
国际动画艺术展旨在通过国际大学生动画比赛,挖掘国内外动画优秀作品和人才,提倡“纯粹、自由与具有强烈独特性”的创作精神,国际动画艺术展组委会拟凭借其专业的国际内容与资源平台,开拓动画、电影与艺术融汇贯通的无限可能性,为世界动画电影明日中流抵柱的力量铺垫道路,鼓励大学生学习创作动画的热情和创新精神。
时间安排 Schedule
6 月 6日-6 月 25 日 作品征集
6月26日-6 月 30 日 初审
7月 1日 公布初审结果,上传入选影片的宣传片
7月 1日- 7 月 6日 终审评奖
7月 8日 公布评审结果
片长规定 Film Length
参赛作品一律为短片,片长需在60分钟以内
题材 Film Types
包括二维、三维动画、定格动画等以动画为媒介的作品。
奖项设置 Prizes
金鹤奖设置奖项如下:
初审入围20部动画短片;复审评选出3部获奖作品,共分为最佳动画短片;评委会奖;优胜奖。
组委会可根据评委会建议来调整奖项设置。获奖者将获得2020年度国际动画艺术展证书、奖品。
评审流程 Process
1. 初审:由受邀影视创作人、影评人等组成评审组,评选出入围20部作品。
2. 复审:由资深电影从业者、创作人、影评人组成复审组,评选出获奖作品。
完成情况 Film Requirment
影片必须是在2018年1月1日之后完成制作,拥有版权的作品。一经入围,除不可抗力因素,参赛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本次动画大赛。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有抄袭,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赛版本 Competiton Version
1.短片文件规格不低于1280*720,大小不超过1.5GB,格式须为MOV/MP4/avi,保证清晰度。
2. 如若需要,可加水印,字样为:“IAE评审”,位置统一在影片右上角。除“IAE评审”外,画面内容不得有其他水印标记。
3.如果一位作者同时提交多个作品请将每个作品以及该作品的电子文档的参赛表格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下。作者可以邮寄光盘或将作品提交到指定电子邮箱里。欢迎学校组织作品集体投递。
4.任何作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宣扬淫秽、暴力或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版权、肖像权、或者任何第三方权力的内容。
运输和保险Transportation and insurance
所有寄往大赛组委会的光盘都需声明:无商业价值,属文化用途,仅作参赛选用!
所寄送预选录像带及光盘将不予寄回,除非特别要求并预先缴纳邮寄费用。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邮寄方式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责任。
选片委员会 Selection Committee
1.选片委员会的成员由组委会决定,职责是通过对参赛作品的评审为国际动画艺术展选出合格的参赛作品。
2.任何评委不得参加与其有任何形式联系的参赛作品的评选。
3.选片委员会将根据作品的质量和观赏性来对提交作品进行评选,特别重视作品的创新意识。
4.由于参赛作品数量较多,未被提名作品恕不一一通知。
评审团 Juries
1.正式比赛的评审团由不少于4人组成。
2.任何评委不得参加与其有任何形式联系的参赛作品的评选。
3.比赛奖项的评选程序及评选标准由评审团具体规定。
4.评审团将评选出获奖作品并确定获奖名单。
版权 Copyright
1.每位报名者应该是其参赛作品的作者或者合法的所有者。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作品由各学校收齐后统一交到组委会,也可由作者本人直接送到或邮寄到组委会。所有参赛作品均不予以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作者须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相关信息,一个作品一张表格。
4.请在光盘载体的明显处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
5.每件动画作品至少附上较高画质剧照三张、作者提供近照一张、海报一张。
6.组委会拥有参赛作品在活动期间的放映权。
7.组委会如果出版获奖作品集,会征求获奖作者的同意再进行出版。
入围影片接到入围通知后,须提供、授权电子版剧照、电子版海报/印刷版海报及其它相应宣传材料,配合宣传和评奖(用于但不限于官方手册、宣传印刷单页、线上宣传资源等)。
影片的放映 Screening
1.大赛组委会将为所有入选影片作数字化保存。
2.所有入选的参赛作品都将在国际动画艺术展期间对公众放映。
3.大赛组委会将决定影片放映的排列顺序、分类和时间表。
4.大赛组委会有权非商业性展映获奖作品和进行特别放映。
国际动画艺术展有权使用入围短片中的片段进行剪辑,制作宣传片花。
法律事项 Legal Issues
1.所有参赛者需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著作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参赛者的作品被他人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赛者承担;给大赛组委会或本次比赛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所有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大赛期间,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参赛作品。
3. 国际动画艺术展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比赛细则的最终解释权。